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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

2026/6/24 15:19:41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人气:1000

贵阳市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贵州省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规划引领、片区统筹、多元参与,以片区改造为突破口,实施城市更新“3310”改造计划,系统推进城市更新。力争2026年底前完成棚户区和危旧房、存量安置房、“保交房”清零,打造完整社区试点;2028年底前实现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愿改尽改,打造一批老旧街区、厂区改造典型项目;2030年底前重点实施16个城市更新片区、打造5个样板区,基本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剩余城中村改造,建设改造各类管网2150公里,完善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

1.稳妥推进城市危险住房改造。建立动态排查机制,精准锁定C、D级危房等改造对象,加快拆除改造D级危险住房,稳妥有序实施国有土地上C级危险住房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非成套住房改造。对贵阳市国有土地上1337套存量的C、D级危险住房,因地制宜采取加固、改建(扩建、翻建)、拆除新建等多种方式实施改造,2026年底前实现全市国有土地上危险住房动态清零。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应同步完善消防设施,确保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

2.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光伏屋顶,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

3.加强存量房屋改造利用,积极推进老旧厂房、低效楼宇、商业设施等存量资源功能转换与复合利用。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立足住房保障实际,将闲置低效商业办公、厂房等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引导存量房产转型旅居地产。

(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4.实施综合改造。摸清底数,分年度实施改造,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实施改造内容。2028年底前实现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愿改尽改,2030年底前基本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

5.强化长效管理。根据《贵阳市城市更新改造小区长效管理工作方案》,构建“政府引导、物业支撑、居民主体”的多元共治长效机制,协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联动治理、长效运维。

(三)开展完整社区建设

6.推进完整社区建设提质扩面。以社区为实施单元,因地制宜补齐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活动场地等设施短板,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城管进社区,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力争2026年底前打造市级及县级市完整社区试点。

7.稳妥推进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聚焦 “一老一小” 重点需求,因地制宜优化设施布局、精准配置服务资源,持续健全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功能。

(四)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改造提升

8.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改造提升。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改造,盘活利用城市工业遗产、闲置低效厂区厂房,系统完善设施、提升公共环境、植入新型业态。2028年底打造一批典型项目,到2030年底,全市改造10个以上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到2030年底,推动不少于10家连锁商超和购物中心实施“一店一策”改造,提升消费环境。

9.积极稳步推动城中村改造。结合贵阳市实际,采取整治提升、拆除新建、拆整结合等方式分类实施改造,优先解决城中村房屋质量、消防安全、基础配套、社会治理等隐患,稳步推进剩余城中村改造,到2030年实施城中村改造2.34万户。

10. 推动城市公共空间改造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公共空间提质升级,充分利用桥下空间、街旁空间、地下空间等打造“金角银边”。统筹老旧火车站及周边老旧街区一体化更新改造,加快推动公共设施数字化、智能化、低碳化转型。到2030年底前推动火车北站、火车东站、老火车站3个站点周边地块提质改造,推动片区整体规划建设与区域活力激发。

(五)完善城市功能

11.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国家“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加强已建成应急避难场所改造提升,完善综合避难功能,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12.强化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持续推进普惠养老服务和普惠托育供给。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开展适儿化改造。到2027年底,每个区(市、县)至少建成1个标准化养老机构和一批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站,到2029年底,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实现服务功能全覆盖。

13.优化医疗教育服务设施配置。通过深入实施医院病房改造和医疗设备更新,推动优质资源下沉,促进均衡布局。配合推进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控救治基地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贵州)建设项目建成投用。做好城乡教育资源规划布局和优化扩增,2026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学校24所、新增学位2.3万个。到2030年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二人间和三人间病房比例提高至80%。

14.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群众身边体育运动空间扩容,配建群众身边“小而美”全民健身设施。以“15分钟体育生活圈”为核心,建设多功能球场、非标足球场、三人制篮球场、匹克球场、村民健身广场、适老化体育健身设施、国球“两进”等。到2030年底,贵阳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3.8平方米。

(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15.推进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全面排查城市地下管网设施风险隐患,统筹推进地下管网规划建设、体检评估与更新改造。推动燃气、供水、排水、污水、供热等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建设及改造,加强设施更新改造和物联感知设备布设;开展电力、通信和广电等线网清理整治和入地改造,各线缆产权单位配合城市更新实施区域内架空、横跨、凌乱的线网清理及下地。完善管网建设运维长效管理制度。到2030年底,建设改造各类管网2150公里,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80%以上。

16.推进垃圾治理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30年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到2027年,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到2030 年底,城市建筑垃圾有效处置率达 90%以上。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统筹推进消防站布局优化,加强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城中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区域的消防设施配置。推动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中同步建设微型消防站、补充消防器材、完善消防车道标识。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与维护管理,确保消防供水系统完好有效,实现城市消火栓100%全覆盖。

17.优化交通体系。适时推进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以及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推进城市公交站点升级改造,到2030年全市公交站台新建升级改造130个以上;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其中2026年,贵阳市新增充电功率5.25万千瓦以上。

(七)修复城市生态系统

18.推进城市水体和山体修复。推进城市及其周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护修复城市湿地,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对已治理完成的38处点位定期开展巡查,每年2、3季度开展水质监测,防止水体返黑返臭。推进绿色生态城市建设。

19.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推进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强化全过程监管,积极探索“环境管控/修复+开发建设”工作,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再利用。

20.加强绿地建设共享。持续推进城市绿道、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的建设改造和开放共享,提高园林绿化建管养水平。到2030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稳定在 40%,城市建成区保有绿道长度超过1公里/万人。

(八)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21.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扎实开展城市文化遗产资源调查,用好摸底调查成果,加强文化遗产认定,公布贵阳市中心城区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推动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深挖工业遗存价值,传承贵阳历史文脉,结合甲秀文化、阳明文化、三线工业记忆等本土特色,系统保护利用老旧厂区、特色街区、历史建筑。不断完善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安全条件。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清理不规范地名。到2030年底,力争实施2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工程。

22.强化风貌管控。实施一批重点文物保护修缮项目,严控文物周边历史环境风貌。加强城市更新重点地区、重要地段风貌管控,严格管理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加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报批。紧盯工作节点,加强上下联动,完成文昌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复,甲秀楼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省级评审。

三、政策支持

(一)支持容积率奖励。 城市更新拆除新建商住项目中,以下建筑面积可不计入或折算计容:建成后无偿移交属地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的公益性公建配套(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首层架空用于绿化、停车、健身、通道等公共活动的部分;跨越城市公共空间的连廊;同时,规划设计须满足消防车道、登高场地、防火间距等现行消防标准。

(二)优化建筑限高。因受山地地形地貌影响,导致用地不规则、高差大、拆建比高及高切坡等影响土地利用率的,在规划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认为规划条件建筑限高确实难以保证经济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更优的城市天际线及居住环境品质的,可对规划条件进行调整。

(三)优化日照分析。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1h。在既有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既有住宅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加装电梯除外。对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不具备条件、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

(四)完善土地政策。加强地上地下空间统筹建设、土地复合开发利用和用途合理转换,支持各地建立土地用途转换和复合利用的正负面清单,明确管控要求。老旧厂区改造时鼓励配置一定比例的关联产业功能和配套设施。既有建筑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地主体,对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享受按原用途、原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现有工业用地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五)优化项目审批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同一主体实施的片区项目支持统一立项和招标。城市更新中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分割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办理不动产登记。探索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提高民生服务水平和城市公共服务功能。

(六)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及财政补助资金等中央及省级资金,地方政府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推进相关资金整合使用。在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筛选合规优质资产,积极推动符合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项目发行上市。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减免政策。积极争取符合城市更新投向的各类基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创新金融产品,强化信贷支持,降低担保门槛、优化授信流程,降低融资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市级城市更新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市城更中心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强化市直部门联动,共同审查片区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等,牵头研究制定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市级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按职能职责统筹实施本行业项目。建立市级项目库,制定项目进入与退出机制。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辖区内城市更新工作,组织编制审批片区策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各类城市更新项目。二是突出规划引领。强化“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实施体系。力争2026年,完成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修编,根据实际需求指导属地完成文昌阁、甲秀楼等先行片区策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三是统筹推进实施。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以文昌阁片区改造为试点,推行片区统筹、项目打包、肥瘦搭配,构建片区整体统筹、综合平衡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路径。鼓励产权所有人自主更新,支持企业盘活闲置低效存量资产,鼓励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合作、项目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坚持运营前置,发挥社会资本专业化运营优势;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