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进展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台山市做大总量、跨越赶超,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紧要时期。为更好地支撑我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能源多元化布局,全面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根据《江门市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2026—2030年)》《台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聚焦能源强国战略导向和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以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推动能源革命,着力增强能源系统安全韧性和柔性,着力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着力提升能源治理效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打造大湾区重要能源保障基地。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多元安全保障与能源转型发展相支撑。通过发挥火电“压舱石”作用、推动核能综合利用及优化可再生能源开发,构建多元保障、清洁低碳的供应体系,切实增强能源供应稳定性与风险管控能力。二是坚持科技创新引领与产业集聚发展相促进。依托能源龙头企业及科创平台,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集群,攻关关键核心技术,探索打造自立自强的能源科技体系。三是坚持能源高效利用与提升消纳能力相协调。通过优化要素配置,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提升绿色电力就地消纳水平,持续扩大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稳步迈向“双碳”目标。四是坚持惠企利民工程与实体经济发展相结合。加强普惠民生能源工程建设,着力降低用能成本,强化市场监管,全面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五五”期间,我市将聚焦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着力打造大湾区重要能源保障基地。重点实现三方面提升,一是能源安全保障持续增强,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和本地电力装机规模稳步增长;二是绿色低碳转型纵深推进,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和重点行业节能降耗成效持续提升;三是能源服务水平全面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与满意度持续提升。
第二章 构筑安全多元能源保障体系
结合我市滨海资源富集、清洁能源基底雄厚、电力网架基础扎实的区位和产业禀赋,着力构建供应充裕、调控灵活、韧性坚强、安全可靠、产业赋能的现代化能源保障体系,全面夯实全市能源安全稳定运行根基。
第一节 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
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产业。坚守核电安全发展底线,严格保障台山核电一期工程安全稳定运行,持续夯实核电基荷保供能力。提速推进台山核电二期3、4号机组工程建设,有序把控项目建设时序,确保3号机组2026年实现核岛主体工程开工建设(FCD),力争2031年建成投产;4号机组2027年实现FCD,力争2032年建成投产。统筹推进台山核电5、6号机组前期工作,力争项目在“十五五”期间完成核准并开工建设。持续拓展核能多元化综合利用场景,积极探索核能供热、海水淡化、绿电制氢等一体化综合能源服务模式。聚焦核电核心装备研发制造,前瞻布局核医疗等前沿产业技术研发与应用,持续延伸核电产业链条、提升产业能级。
持续规模化推进风电开发建设。有序推进川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落地,系统做好海上风电场址储备、方案论证等前期工作,持续盘活优质海上风电资源。推动新能源产业与海洋经济深度融合、协同提质。加快推进海上能源岛规划建设,集成打造海上风电开发、储能调峰、绿电制氢、智能运维、海洋养殖于一体的综合功能载体,建成“电—氢—渔”一体化综合示范基地。扎实推进国能台山电厂26兆瓦风力发电制氢合成氨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布局海上风电与光伏、波浪能等新能源多能互补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台山隆文、上川岛陆上风电场“大代小”效能提升项目建设,全面提升陆上风电发电效率与资源利用水平。
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规模化有序利用。坚持因地制宜、应装尽装,持续扩大分布式光伏开发规模,大力推进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推广普及“光伏+建筑”一体化融合建设模式。全面拓宽光伏应用场景,重点推进产业园区、公共机构、公共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建筑及城乡农村区域分布式光伏连片开发,鼓励各地结合场地条件推广多元化“光伏+”综合利用模式。联动推进光储充一体化配套项目建设,提升光伏发电就地消纳与综合利用效率。
有序多元布局储能项目建设。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储能产业,持续拓展储能多元化应用场景,有序推进各类储能电站项目规划建设,有效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与电力系统灵活调控水平。优化储能项目布局,引导独立储能重点布局在用电负荷中心及电网关键节点区域,精准补强电网调峰保供短板。依托峰谷电价价差的市场化引导作用,大力推广光储充电站等多元化储能应用场景。科学有序推进抽水蓄能开发建设,全力推进台山抽水蓄能项目前期纳规工作,积极争取纳入全省抽水蓄能年度建设计划及全国抽水蓄能发展规划,构建多类型、多层次、全覆盖的储能保障体系。
拓宽氢能多元化应用场景。全力推进国能台山氢火联动中试基地建设,依托台山海上风电、富余核电等优质清洁电力资源,积极探索电解水制氢等绿色制氢技术示范应用,持续完善绿氢制备、储运、应用全链条体系,稳步提升氢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推动氢能产业规模化、示范化发展。
强化海洋能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稳步推进潮汐能、波浪能、潮流能等海洋清洁能源技术攻关与基础研究,有序落地小型示范工程,积累海洋能开发利用技术经验。持续推动海水淡化系统技术迭代与产业化落地,依托台山核电站海水资源充沛、清洁电力充裕的优势,布局建设海水淡化研发基地,打造海岛新能源耦合海水淡化示范区域。推进海洋能、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技术集成应用,建设多能互补的海岛微电网示范项目,构建海岛绿色低碳供能体系。
第二节 增强能源安全保供能力
加强绿色智能电网建设。持续构建结构清晰、分层分区、安全稳定的现代化输电网络,统筹优化海上风电、核电、煤电、气电、光伏发电等各类电源基地送出通道布局,畅通清洁能源外送渠道。持续优化升级区域电网网架,深化网源协同联动,加快推进配电基础设施、新能源微电网的建设升级,保障各类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规范有序接入。充分依托本地工业负荷、新能源发电、储能等优质资源,因地制宜推进本地虚拟电厂建设。
夯实清洁煤电能源安全“压舱石”作用。深入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稳步推动煤电功能转型,实现从基础性电源向基础保障性、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变,充分发挥煤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兜底保供与灵活调节作用。积极推动现役煤电机组开展适应性改造、低碳化改造、干湿态转换点以上负荷调节自动控制改造,推广应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先进低碳技术,有序推进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建设。
有序推进天然气发电项目建设。科学优化调峰气电布局,加快推进珠西新材料聚集区分布式能源站建设。依托广海湾LNG省储备集散基地项目优势,科学谋划布局广海湾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构建清洁低碳、灵活可控的气电支撑体系。
完善油气储运设施。加快建成珠中江区域天然气主干管网,积极争取天然气宝岛—大湾区复线海管落户江门,推进新会-台山天然气主干管道项目建设。深度融入全省天然气“一张网”发展布局,统筹推进城市高压管网、区域互联互通管道建设,配套完善门站、储配站等设施开口衔接工程,全面提升全域燃气输送供应能力。稳步推进广海湾LNG省储备集散基地各项前期工作。紧扣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持续推进天然气“镇镇通”建设,打通天然气普及利用“最后一公里”,实现城乡燃气全覆盖。
增强煤炭储备能力。鼓励燃煤电厂升级改造储煤设施、扩建储煤场地,全力推进国能台山电厂露天煤场封闭改造项目建设,通过新建2座20万吨圆形煤场,配套实施堆取料机无人值守、自动化盘煤、智能机器人巡检等智慧化升级,项目改造后储煤能力可达76万吨。通过设施升级与智慧化改造,全面建成智慧煤场,大幅提升煤炭存储、周转、管控效能,为台山市及周边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能源保障。
第三节 补齐补强能源民生短板
大力实施农网巩固提升工程、乡村电气化工程,持续优化农村电网网架结构,稳步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电压合格率,持续完善乡村电力基础设施布局,夯实电力公共服务配套基础,全面赋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聚焦台山市农文旅融合发展省级试点等重点片区,全方位推进“光伏+建筑”融合应用、第二批典型村充电桩布点建设等重点工作。扎实完成典型村电力线路规整整治,系统提升重点交通通道沿线、典型镇村电力风貌与环境品质,有力支撑全市“美丽乡村走廊”建设。
第三章 构建绿色低碳能源消费体系
坚持节约优先,以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为抓手,持续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积极培育能源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推动能源生产侧与消费侧协同提质增效,加快构建节约集约、低碳高效、清洁替代、智能可控的绿色低碳能源消费体系,以能源消费结构性转型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大力实施节能降碳行动
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淘汰能效偏低、投运年限超20年的老旧落后用能设备,系统推进生产线节能降碳改造与绿色化提档升级,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整体能效水平。新建民用建筑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有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质。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化建设,科学布局加氢基础设施网络,积极推广船舶清洁能源替代。
有力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常态化强化“两高”项目能耗、碳排放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全过程管控。从严把好新增“两高”项目准入,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联合评估论证机制。严格执行“两高”项目产能置换、碳排放替代及煤炭消费管控等要求,坚决守住项目准入底线,确保新上“两高”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积极支持存量合规“两高”项目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现存量提质、增量受控。
加强节能降碳精细化管理。抓实抓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企业能效诊断、能源利用状况分析评估,精准掌握行业用能现状与节能潜力。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制度,所有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单位产品能耗全面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统筹优化新增能耗要素配置,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关键项目用能需求。健全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节能监察执法,构建全覆盖、常态化、长效化的节能降碳监管体系。
第二节 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持续提升煤电节能减排效能,深入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加快推广应用煤电机组耦合固体废弃物掺烧、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等先进技术,推动煤电清洁高效、集约低碳发展。充分发挥清洁煤电兜底保供、系统调节的支撑作用,科学布局建设支撑性、调节性清洁煤电项目。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与清洁高效利用,不断提升电煤在煤炭消费中的占比,重点压减造纸、水泥、陶瓷、纺织等行业非发电用煤。
扎实推动石油利用能效升级。加快推进交通领域油品消费清洁替代,持续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有序推动农村客运、城市配送、城乡物流、营运货车等领域车辆纯电动化升级。稳步推进船舶、港作机械等设备“油改电”升级,持续降低港口柴油消耗比重,全面提升交通领域石油清洁利用与能效水平。
积极推进天然气高效利用。持续拓展天然气在交通、商业、居民生活等领域的普及应用,稳步开展台山港区船舶LNG加注站前期筹备工作,持续扩大城市天然气利用覆盖规模。充分发挥天然气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的过渡支撑作用,科学优化天然气发电项目布局,有序推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构建清洁低碳、稳定可控的气电支撑体系,提升天然气综合利用效率与保供赋能能力。
第三节 培育低碳融合发展业态
积极推进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建设。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培育打造江门台山产业园等零碳园区载体,全域推进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充分依托台山核电、海上风电富集资源,为园区发展提供稳定可靠、清洁低碳的电力支撑,配套建设分布式能源站、储能设施及智能配电网。精准引进培育风电装备、核电装备、储能装备、氢燃料电池等绿色低碳产业,同步推动园区汽车零部件、金属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链绿色化升级,构建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开展零碳工厂试点创建,以点带面带动全行业减碳增效、绿色转型。持续扩大零碳工厂培育数量,全面提升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整体水平。
推动园区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全力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园建设,对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园区同步布局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具备开发条件的新落地项目配套建设光伏设施。严格落实“宜建尽建”原则,全面推进新建工业厂房、配套用房及车棚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序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及能效偏低的工业锅炉,全面推进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积极引导用热企业向集中供热园区集聚,持续提升区域集中供热覆盖度和利用效率。
第四章 打造创新融合能源产业体系
坚持产业需求牵引、科技创新赋能的发展路径,健全能源领域创新发展生态,大力培育能源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推动能源产业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全面形成台山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一节 做大做强新兴能源产业
做强电力装备制造产业。依托台山电厂、台山核电等本地龙头发电企业资源优势,以产业牵引带动上下游装备制造企业集聚发展,依托大广海湾经济区布局建设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吸引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落地布局。支持本土装备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围绕新型配电开关设备、适配大规模新能源集中并网场景的柔性输电系统核心组件等领域,持续提升电力装备智能化、柔性化、高端化水平,夯实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发展根基。
推动新兴能源产业实现突破。积极开展海上风电制氢、富余核电制氢技术示范应用,有序试点推广海底输氢管道、低温液氢运输船舶等储运设施装备。立足台山滨海区位与海洋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推进波浪能发电装备研发、测试与产业化应用,依托现有海上风电项目搭载布局波浪能发电示范工程,稳步开展潮汐能、洋流能综合利用试点探索,构建多品类可再生能源耦合联动发展机制。依托广海湾优越区位条件与成熟产业基础,主动承接天然气水合物勘采装备制造产业项目,深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协同合作,加快前沿技术成果落地转化、试点应用和产业化推广,培育壮大未来新兴能源产业新赛道。
第二节 加快提升能源科技创新能力
加速能源产业技术突破。充分依托国能台山氢火联动中试基地平台优势,聚焦绿氢制备关键技术攻关和试验,持续完善绿氢制备技术体系,推动氢能核心设备与系统技术迭代升级,为氢能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立足台山核能产业基础优势,持续拓宽核能多元化综合利用场景,积极推动非动力核技术在医疗、农业、环保等领域跨界融合与示范应用。前瞻布局前沿核能技术研发,积极探索第四代核电技术、可控核聚变技术的落地路径与试点应用,持续抢占核能领域技术创新制高点,培育核能产业发展新优势新动能。
强化能源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台山核电、国能台山电厂等行业龙头企业,整合集聚行业优质科创资源,统筹布局高能级产业创新与科研平台,为能源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工程化应用提供坚实载体支撑。加快推进国能氢能(低碳)研究中心等新能源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全市新能源产业科研创新、技术研发与核心攻坚能力。
第五章 完善能源协同合作治理体系
健全适配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交易、价格调控、绿色激励、协同监管制度体系,全面提升能源统筹调度、资源配置、风险防控和区域协同治理能力,构建系统完备、协同高效、开放规范、韧性可控的现代化能源协同合作治理体系。
第一节 全面深化市场机制改革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持续培育壮大能源市场主体队伍,全面推动新能源项目深度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积极引导微电网、储能等新型市场主体合规参与市场交易。积极引导发电企业与用电用户签订中长期购电协议,持续扩大绿色电力生产供给与终端消费规模。推动绿色电力交易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协同联动、互补增效,健全完善市场化绿色低碳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全市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工作。
稳步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依托合规交易场所开展市场化交易,提升储气调峰、气量平衡保障能力。常态化开展输配成本监审,规范输配环节管理,推动天然气行业集约化、规范化发展。畅通上下游交易渠道,支持供需两端直购直销,提升天然气资源配置效率。
第二节 强化能源高效治理能力
加强能源安全监测预警和监管治理。严格落实发电燃料保供责任,抓实电煤、天然气购销合同签订及履约工作,督促发电企业科学做好燃料储备与采购调度,保障机组顶峰发电、稳发满发能力。构建全覆盖、精准化、智能化的能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实现能源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紧盯县域电网运行薄弱环节,从严管控大范围停电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核电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与运维管控。抓实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控,扎实开展主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强化能源行业数据安全闭环管理,压实重要能源设施、能源网络安全防护责任。
全面提升应急管控与事故处置能力。持续提升重特大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快速处置、应急保障及灾后快速恢复能力,强化重点时段、恶劣天气、突发状况下的应急响应与保供水平。聚焦沿海电网防风抗灾短板,持续推进沿海地区电网防风加固改造,针对性开展线路防风拉线补充、设备基础加固等提质改造工作,全面提升电网设备防风抗风能力,筑牢沿海地区坚强电网防线。严格落实油气管道常态化管控机制,紧盯管道风险点位、危险源及高后果区,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与防护治理,切实保障油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第三节 构建互利共赢合作格局
推动能源设施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市域电网与周边地区电网互联互通建设,完善跨区域电力互济互通机制,全面提升区域电力应急互保、余缺互补能力。持续强化城市燃气管网互联互通布局,构建多气源、多通道、网络化的供气保障体系,深化与周边城市燃气管网对接联通,充分发挥管网互联互保、应急互补作用,有效保障区域天然气稳定可靠供应,筑牢民生及产业用气安全底线。
加强能源产业科技合作。深化跨区域能源产业协同合作,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动发展,聚力打造产业链完整、核心竞争力突出的新能源产业集聚平台。依托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基础,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布局,全力打造海工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培育海洋经济发展新增长点。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台山市能源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确保能源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约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强化能源规划对全市能源发展的统领性地位,科学指导电源、电网、油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布局,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三是狠抓重大项目支撑。紧扣上级重大战略布局,全力谋划储备一批能源重大项目,明确建设规模与时序安排。强化用地、用林、用海等核心要素保障,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活力,确保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四是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跟踪与监管。扎实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全面分析实施成效,根据评估结果及发展实际,适时对能源发展目标与任务进行科学合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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