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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构与组织
日期 机构 职能
1990年2月 国务院专门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协调小组”,下设在原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 负责协调、制定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政策和措施
1998年 国务院对原气候变化协调小组进行了调整,成立了由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牵头,13个部门参与的“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 作为部门间议事协调机构,在研究、制定和协调有关气候变化的政策等领域开展工作
2003年 小组再次调整,由15个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国家发改委地区司 成为中国气候变化领域重大活动和对策的领导机构
2006年8月 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其管理中心 利用CDM项目中的国家收益,支持和促进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2007年6月12日 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制订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统一部署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研究审议国际合作和谈判对案等。
2008年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成立 承担综合研究气候变化问题的国际形势,牵头拟订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等工作
2008年1月 清华大学在国内率先正式成立低碳经济研究院 重点围绕低碳经济、政策及战略开展系统和深入的研究,为中国及全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
2008年4月22日 中国低碳网正式成立 我国第一个低碳网络媒体和促进平台(ditan360.com)向海内外开放。
2008年8-9月 北京、上海和天津先后成立了3家环境与排放权交易所 开展国内排污权等环境与能源产品的交易
2010年1月 国务院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任能源委主任,包括外交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工信部、科技部等多个部委“一把手”及军队高层出任委员。
2011年4月 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建筑节能联盟在京成立 这标志着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建筑节能的合作工作正式启动。
2010年7月19日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在民政部注册成立,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林业局 是中国第一家以增汇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政策与表态
日期 政策及会议 内容与表态
1972年6月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 新中国首次参加,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的周恩来亲自修改和审定了代表团带到会议上的所有重要文件,并在修改与会文件时加上了“中国也存在环境问题”一节。
1973年8月 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划委员会上报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 是中国环境保护史上第一个由国务院批转的具有法规性质的文件,是新中国环境保护立法的起点。
1992年6月2日 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首脑会议 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的李鹏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并发表讲话,阐述了中国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呼吁发达国家对全球环境改善担负起更多的责任。
1999年12月2日 第11次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暨第5次维也纳公约缔约方大会北京峰会 时任中国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发表讲话,指出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愿意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承担与我国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责任和义务,为促进全球环境和发展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2年9月 可持续发展首脑峰会 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发表题为《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讲话,提出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五点主张。
2005年10月12日 中国颁布《清洁发展机制运行管理办法》 详细规定了中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具体规则和管理机制
2005年7月 八国集团同五国(“G8+5”)领导人对话会 胡锦涛主席发表《携手开创未来,推动合作共赢》的书面讲话,
2006年1月 中国发表《中国对非洲政策文件》 明确提出,积极推动中非在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合作。
2006年7月 国家发改委制定并下发了《“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 预期“十一五”期间节能2.4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约5.5亿吨。
2006年12月26日 科技部、中国气象局和中国科学院发布《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 这是我国编制的第一部有关全球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国家评估报告。
2007年6月4日 公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这是发展中国家在该领域的第一部国家方案,全面阐述了中国在2010年前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其中包含郑重提出的中期减排目标。
2007年6月8日 “G8+5”领导人对话会议 胡锦涛主席发表讲话,要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发达国家应该完成《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减排目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并在2012年后继续率先承担减排义务。
2007年6月14日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委公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 全面提升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能力。
2007年9月8日 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5次领导人会议 胡锦涛主席提出4项建议,明确主张“发展低碳经济”,令世人瞩目。
2007年9月 亚太经合组织第15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胡锦涛主席提出“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发展管理网络”倡议
2007年11月21日 东亚峰会 温家宝总理发表讲话,发达国家应该履行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承诺,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2007年11月22日 国务院出台《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把防治污染作为重中之重。
2007年12月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明确节能减排方向和目标。
2008年4月10日 中国和澳大利亚发表《关于进一步密切在气候变化方面合作的联合声明》 强调发达国家应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以及“巴厘路线图”,在2012年后继续率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协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2008年7月9日 八国集团同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议,其间举办了“主要经济体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论坛领导人会议” 胡锦涛主席呼吁各国“切实体现对减缓、适应、技术、资金四方面的同等重视”,呼吁发达国家“切实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的承诺”
2008年8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 在全国开展节能行动,倡导节能消费
2008年10月24日 第7届亚欧首脑会议 胡锦涛主席发表题为《亚欧携手合作共赢》的讲话,认为亚欧双方应该加强协调和配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2008年11月 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 明确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易受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
2008年11月 “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高级别研讨会”,发表了《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北京宣言》。 中国在《公约》缔约方会议以及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下,就促进技术转让提出了切实可行而有效的机制建议。
2009年5月20日 中国政府公布《落实巴厘路线图——中国政府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立场》 提出了中国关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的原则和目标。
2009年5月26日 中国贸促会与韩国大韩商工会议所签署《关于促进中韩绿色经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在今后两年中,双方将通过建立高层对话机制及推动双方代表互访等方式,促进两国在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2009年7月28日 中美签署《关于中美两国加强在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方面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美两国未来将加强在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等方面的合作。
8月24日 国务院常务会,听取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关于发展低碳经济的指导意见》 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示范,试行碳排放强度考核制度,探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体制机制,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内探索性开展碳排放交易。
2009年8月27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充分肯定国务院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安排。
2009年9月22日 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 胡锦涛主席发表了题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讲话,提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目标,宣布中国将进一步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2009年11月8日 “中非合作论坛”第4届部长级会议 温家宝总理发表题为《全面推进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的讲话,表示中国愿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比那化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2009年11月 国家林业局发布《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 到2010年,年均造林育林面积400万公顷以上,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0%,森林蓄积量达到132亿立方米。
2009年11月 (谁)发布《2009中国公民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立场》 反映了中国民间机构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态度和立场。
2009年12月18日 哥本哈根气候变化领导人会议(COP15/MOP5) 温家宝总理发表《凝聚共识,加强合作,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历史进程》的讲话,强调“确保机制的有效性”,强调“国际社会要在公约框架下作出切实有效的制度安排,促使发达国家兑现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持续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加快转让气候友好技术。
2010年8月10日 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确定首先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市开展低碳试点工作
2010年10月 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天津峰会上,科技部公布了《中国2010发展中的清洁能源科技》报告 系统介绍了中国近年来的清洁技术进展和前景展望。
2010年10月4日 第8届亚欧首脑会议 温家宝总理发表题为《推动亚欧合作进程深入向前发展》的讲话,重申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2011年3月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向全国公开征求《应对气候变化法》意见  
国际交流
日期 会议 意义与内容
2008年1月17日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全国青年联合会担任指导单位的首届中国和谐城市论坛举办低碳城市研讨会 我国第一个在高端会议上以“低碳城市”为主题的会议,数十位市长与专家学者、海内外企业家共同探讨低碳城市发展之路,张坤民、滕藤、夏堃堡、张世钢、马中、张世秋等著名专家做报告。
2008年4月24-25日 科技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学院等部委联合主办“气候变化与科技创新国际论坛” 论坛主题为依靠科学技术应对气候变化,以气候变化与科技的目标、战略、机制、政策及其关键问题为讨论重点
2008年5月 科技部牵头举办了“气候变化与科技创新国际论坛”通过沟通和学术交流 这是中国迄今为止举办的规模最大的气候变化论坛
2008年11月 在北京共同举办了“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高级别研讨会”,发表了《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北京宣言》。 中国也在公约缔约方会议以及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下就促进技术转让提出了切实可行而有效的机制建议。
2008年12月 中国在吉布提举办了“清洁发展机制与可再生能源培训班” 中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非洲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2009年7月 在北京为来自非洲国家的官员和学者举办了“发展中国家气候及气候变化国际高级研修班” 在与人口问题相关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方面,中国愿意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分享人口方案领域的经验,加强发展中国家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2010年1月21日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复举办低碳中国论坛并担任指导单位 全国政协经委主任张左己致开幕词,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到会祝贺演讲,中央电视台播出,约五十座城市、百余家海内外知名企业负责人及著名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代表参会,是国内截止2010年1月规格最高、公众影响力最大的低碳主题论坛。
2010年5月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办了绿色经济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会议 为各国加强气候变化合作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平台。
2010年6月 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了以“低碳技术、绿色经济”为主题的2010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 节能、新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成为2010年展会的三大重点展示范围。
2010年10月 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天津峰会 是中国首次承办联合国框架下的气候谈判,也是坎昆气候大会前最后一轮谈判。
2010年11月 12个部委举办2010年中国绿色产业和绿色经济高科技国际博览会 向公众大力普及绿色理念和绿色知识,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塑造绿色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