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
一、2025年工作总结
(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美丽深圳多彩焕新。美丽深圳建设全面推进,出台美丽深圳建设行动方案,聚焦“六大标杆”实施25项重点任务,“美丽城市”建设水平跻身全国36个主要城市前三。石岩河(石岩水库)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铁岗-石岩水库、梅林水库-新洲河获评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深圳湾入选首批省级美丽海湾案例;光明区入选全省美丽县城(市、区)典型案例;圆满完成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环境质量保障任务,组织捐赠超21万吨碳资产助力赛事碳中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浓度降至16.8微克/立方米,在全省排名第1;310条河流优良河长占比跃升至90.1%、同比提升7.3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90.7%、同比提升10.2个百分点;盐田区入选2025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综改任务落地落实,完成7项首批综改事项终期评估,阶段性完成第二批综改事项河海混合区评价方法改革,并在西部海域和珠江口完成试评价。
(二)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生态环境向美向优。大气方面,系统开展扬尘长效管控、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和不利天气应对四大攻坚行动。淘汰国三、国四柴油货车2.6万辆,全市AQI优良率达97.5%。水方面,重点推进深圳河、茅洲河等4大提质行动288项任务,整治异常入河排口297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三年保持100%。实施入海排口分类管理,持续开展降总氮行动,西部海域入海河流总氮同比下降5.1%。噪声方面,发布6项噪声污染防治地方标准,建成40个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首次将“烦恼度”纳入噪声评价体系,精准实施噪声分类防治,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7分贝,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固废方面,一体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构建,固废利用处置能力提升至35.1万吨/日,再生资源年回收量达413万吨,“无废城市”建设实践入选可持续发展议程进展报告。在全国率先出台新污染物集中贮存技术指南,指导17家企业完成新污染物绿色替代。生态方面,完成塘朗山-梅林山-银湖山重点区域试点生态修复成效评估和二期陆域生态调查评估,跟踪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问题点位完成闭环整改。核与辐射方面,开工建设国内首个“平战结合”兼容式核应急洗消站,初步解决医疗卫生领域核技术利用项目环评问题,圆满完成深大微堆乏燃料卸料和转运工作。
(三)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经济发展“含绿量”不断提升。积极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环评要素保障,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覆盖全市陆域面积的50.24%。引导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利用专项资金支持124个项目进行绿色转型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建成国内首个基于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科创信息平台,开展“乘风出海”等技术交流活动20场,促成深圳电动两轮车制造基地落地越南、太阳能供电系统出海加纳。持续完善市场化降碳机制,稳步推进“强制+自愿”市场建设,深圳碳市场配额流转率位居地方试点碳市场前三。发布4项碳普惠方法学,签发普惠核证减排量约2.7万吨。新增气候投融资入库项目113个,预计年减碳286万吨。气候投融资改革入选生态环境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案例。多领域、多层次推进减污降碳,在全国率先开展碳污协同监测,启动气候韧性社区试点,建成9个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小梅沙EOD项目获评生态环境部EOD模式首批典型案例。
(四)不断夯实支撑保障体系,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稳步提升。完善法规标准体系,联合东莞开展茅洲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出台生态环境地方标准22项,光伏组件资源循环产品碳足迹标准化项目入选国家碳排放标准化试点。提升监测监管能力,创新实施近岸海域无人机智能巡航,实现海岸线监管全覆盖;完善移动源排放综合管理平台,推动“车机船油”一体化智慧监管,黑烟车数量同比下降13.8%,柴油货车遥感监测覆盖率位居全国前列。生态监测站“四维协同”智慧监测探索案例入选全国首批县(区、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优秀案例。深化区域合作交流,出台全省首个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专规,联合港方成立深圳湾水生态改善专家小组,推动深圳河河口总磷浓度同比下降6.2%、创有监测历史以来最优水平。大鹏湾成为全国首个跨境协同治理“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二、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美丽深圳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推进美丽深圳建设。打造美丽城市示范标杆,完成深圳美丽中国典范建设第一个五年进程评估成果,总结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和标志性成果,强力实施25项美丽深圳建设行动。深化美丽系列创建,推动大沙河、公明水库等申报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共建融合创新美丽湾区,推动深港十大合作任务和都市圈规划285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重点推进深港两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二)持续打造高品质生态环境。重点抓好APEC峰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大气方面,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NOx与VOCs协同减排,聚焦实施电子、涂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污染全过程管控,利用遥感、OBD在线等大数据技术强化移动源监管。水方面,以“三水统筹”为牵引,深化降雨溢流攻坚,持续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调查评估和科技管控。重点开展水质净化厂和入海河流降总氮,系统改善西部海域水质。噪声方面,重点深化施工、经营、邻里噪声治理,持续扩大宁静小区建设覆盖范围。固废方面,开展垃圾填埋场排查治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推动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步下降。生态方面,重点抓好新一轮生物多样性行动计划实施。核与辐射方面,力争2026年完成核应急洗消站主体施工。
(三)加速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培育壮大绿色生产力,服务建设项目加速落地,年内实现区域环评全域覆盖。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制度,发布年度减污降碳协同指数,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上线碳市场和碳普惠管理系统,加快推动深港自愿减排量交易试点落地。扩大“降碳贷”覆盖面,推动建设广覆盖、智能化、广应用的企业碳账户体系。拓展低碳试点示范,完成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验收,新开展不少于30个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标杆等低碳试点建设,基本建成4个气候适应型社区试点。保障社会大局持续平稳,花大力气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油烟、废气扰民等环境问题,同步开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整治,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四)全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坚决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任务落地,高标准完成8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改革举措,重点推动“河流-河口-海域”的水质评价方法落地运用。突出法规标准引领,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立法,强化机动车执法监管制度支撑。健全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运作机制,重点构建地方“综合+关键行业+关键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高标准建设光伏组件资源循环碳足迹管理国家标准化试点,推进9项相关标准草案编制。强化科技支撑,发布实施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三年行动方案,探索建设“万物互联”的鸿蒙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企业监管、智慧站房等场景的鸿蒙化应用试点。加快推动噪声、废水非现场执法场景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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