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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吉林省:开展2018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2018/6/11 10:34:33  http://www.ditan360.com/   吉林日报  人气:17799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节能减排办,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省环保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8〕828号)精神,决定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省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低碳日。为做好2018年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降耗保卫蓝天”;低碳日活动主题是“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

  二、节能宣传周期间,省节能减排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在长春市召开全省启动仪式,组织开展节能低碳进校园等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吉林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重点》,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绿色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

  三、全国低碳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低碳日活动主题,积极倡导公众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四、各地区节能低碳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组织工作。各级节能监察机构、有关单位等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宣传活动、高效节能技术产品展示和推广等宣传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内积极组织开展有关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于7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节能减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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