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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两项能耗地方标准通过专家审查

2017/9/7 10:13:09       人气:7529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3号)要求,省质监局组织专家对江苏省原有的单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等64项节能地方标准进行评估,决定优化江苏省地方标准体系结构,将通过评估的41项标准进行整合精简,形成《单位能耗限额标准》《单位能耗限额计算方法》两项通用性能耗标准,从而不断增强标准的有效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其他不再适用的11项标准予以废止,不宜强制执行的7项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由于目前国内尚无类似标准整合方案可以参考,为制定出既满足规范要求,又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整合标准,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多次与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省经信委节能处、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及原41项单项标准的主编单位共同探讨标准框架结构,修改完善标准文本内容,并广泛征求江苏省各市经信委节能处、节能监察中心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单位能耗限额标准》《单位能耗限额计算方法》送审稿

   2017年8月30日下午,江苏省质监局会同江苏省经信委在南京召开了《单位能耗限额标准》和《单位能耗限额计算方法》两项江苏省地方标准审查会。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洪淼、副处长揭水通、省经信委节能处主任科员胡正新、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主任马武忠以及9家地方标准编制单位代表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江苏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作为标准编制小组代表对这两项标准主要内容及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专家组审阅了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和有针对性地质询,并对标准有关内容提出了合理建议。

   经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单位能耗限额标准》和《单位能耗限额计算方法》两项标准通过审查,认为这两项标准的制定,将对我省开展节能监督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能效对标和节能诊断等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江苏省节能中心供稿)



来源:
http://www.chinanecc.cn/website/News!view.shtml?id=18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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