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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洋浦经济开发区创建近零碳园区2025-2030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8/8 16:26:25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      人气:887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洋浦经济开发区创建近零碳园区2025-2030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低碳岛”决策部署,推动洋浦经济开发区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我局编制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创建近零碳园区2025-2030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建议(提出意见建议时,请署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1.邮寄至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大厦1104,联系人:吴良兴,联系电话:15915805556,邮政编码:578101

2.电子邮箱:787789125@.qq.com

附件:洋浦经济开发区创建近零碳园区2025-2030年实施

方案(征求意见稿)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洋浦经济开发区创建近零碳园区2025-2030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谋划打造低碳岛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洋浦近零碳园区建设,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碳”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及省委打造低碳岛的工作部署,坚持“向绿图强”。通过系统谋划、因地制宜、示范引领、有序实施,持续提升园区在双碳背景下的竞争力,打造国内一流的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园。

二、基本原则

(一)系统思维,协同增效。坚持系统思维,统筹碳排放强度与总量双控、单位增加值能耗,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结构优化、技术创新等领域的目标与任务,加强规划衔接,注重各关键生产要素协同、产业链协同、监管措施协同,实施二氧化碳与污染物协同控制,鼓励园区企业开展协同创新,一体推进节能、减污、降碳、扩绿增长。

(二)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尊重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客观规律,立足园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优势、基础设施等条件,借鉴国内国际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建设具有洋浦特色的近零碳园区。稳妥谋划关键目标和重点任务,有序推动既有基础设施和生产设备改造,合法合规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三)示范引领、创新驱动。充分发挥洋浦经济发展“领头羊”与对外开放“桥头堡”作用,构建“研发-科技-应用-产业”的增强回路,加快绿色低碳科研成果的引进吸收,有序推动科技示范与产业化,着力深化重点节能低碳绿色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应用,积极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高端现代产业体系,实现园区创新驱动发展。

三、创建目标

通过推动能源低碳、产业优化升级、技术创新等多维度举措,产业发展能耗水平进一步降低,深入推进“煤改气”“气改电”“电氢融合”等工作,工业领域与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建筑和交通运输领域的能耗强度进一步下降,氢能等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一定水平,力争到2030年实现低碳达峰。

在低碳达峰基础上,工业(经济)发展保持一定增长,产业结构内部调整、技术进步及能源利用结构更加优化,氢能等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更高水平,绿色电力占比进一步增加,推广应用各类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到2060年洋浦经济开发区实现近零碳情景。

四、重点任务措施

(一)近期(2025年-2027年)

1.对园内重点企业开展电气化提升潜力诊断,制定“电气化”提升改造“一企一策”方案,提升电气化水平。对新增重点项目设计方案的电气化率提出要求,力争达到国际先进电气化率水平。

2.鼓励新建数据中心提高绿电占比,推动新建项目与新能源产业充分融合,探索柔性激励机制,提高新建重点项目绿电消纳的比例。

3.积极推动风光电项目建设。加快现有风电项目投产,推动新项目开发。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厂房、标准厂房、政府机关、学校、商业综合体和综合交通枢纽等公共设施区域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4.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园区共享储能电站建设,建设全省示范性储能电站,优化项目接入、规模和运行方式,积极构建及拓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应用场景,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加快研究绿电直供机制及模式,因地制宜加快打造绿电直连项目,探索非电网直供绿电,实现绿色电力可溯源、可核算。

5.推进绿色清洁液体燃料示范项目建设。探索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新模式,积极申报国家绿色清洁液体燃料技术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推动绿色氢基能源示范项目开工建设。

6.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例,通过机组结构升级与技术改造、供热管网建设等手段,加快园内现有企业的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升级改造、清洁能源替代和灵活性改造,逐年降低燃煤热电占比。加快推进供热项目建设,实现产业园区特别是新落地项目集中供热全覆盖。

7.探索建设核能综合供热供气系统。开展核电余热供热论证,依托余热回收、长输供热、工业热泵等技术,高水平谋划核电余热的工业供热应用。

8.探索氢能示范应用。积极探索制氢、储运氢及用氢全产业链发展路径。推动海上风电制氢,加快推进氢能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推广氢能汽车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开展天然气管道掺氢输送、天然气掺氢燃烧发电示范。

9.加快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加快交通运输能源清洁转型。谋划推进电、氢燃料、LNG、绿甲醇等新能源、清洁能源配套能源补给能力,助推航运低碳化转型。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车辆全面清洁能源化。对老旧高排放船舶进行技术改造或淘汰。根据相关政策开展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工作,分批分类改造或淘汰老旧营运船舶,并提供政策引导。

10.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成覆盖交通枢纽、公交场站、物流中心等公共区域的充电桩与充电站。稳步推进换电模式或氢燃料电池在中重型货车、旅游客车试点应用。深化充换电基础设施“一张网”建设,加快推广双向互动智能充电设施。加大岸电设施建设(新建码头同步配套),对现有岸电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

11.建设低碳智慧交通物流体系。积极推进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推动清洁能源车船在城市轻型物流配送、邮政快递、铁路货场和港口服务等领域应用。打造智能绿色物流。加快港航业务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优化物流路线布局。大力发展仓储物流、冷链物流,推动港口、产业、城市融合发展。

12.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加强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进行现场节能监察,聚焦低碳原料替代、短流程制造等关键技术,引导企业促进节能降耗,发展低碳、清洁、高效能源,应用节能减排降碳新技术、新工艺,持续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开展重点企业“5G+工业互联网”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实施“智改数转网联”项目。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促进能量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推进余热余压余冷等资源化利用。

13.推动新兴绿色产业发展。大力培育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产力,夯实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储备,落实产业规划和政策。以有利于园区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资源高效利用为目标,制定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的项目准入标准。鼓励与绿色产业相关的项目及能耗或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项目入驻园区。部署园区级能碳管理平台,探索建立园区能碳管理中心,依托智慧化手段对园区碳排放实现动态管理。推动园区内企业基于搭建企业级数字化能碳管理系统,实现对所有关键排放源的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的实时采集、处理、分析和溯源。

14.建立园区碳排放管理体系,探索碳预算管理机制。开展园内行业重点项目能效排查、碳核查,建立项目能效清单,对重点能耗与碳排放管控企业试点实施碳预算制度。

15.制定能效提升和技术改造计划,分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鼓励企业结合检修等时机参照标杆水平要求开展改造升级。对重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装备研发、技术攻关成果应用等项目,优先保障用能需求,择优推荐争取国家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以应用带创新,大力支持和鼓励绿色低碳领域的技术创新研究项目,积极围绕低碳零碳负碳先进适用技术打造示范应用场景。

16.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洋浦区域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控增量、减存量,持续降低重点企业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为产业可持续发展创造空间,新项目严格执行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17.分步骤推进低碳化零碳化改造,积极推动企业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对照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基本条件、指标体系、碳排放核算方法等要求,在综合考虑能源、产业、电力供应、减碳潜力等基础上,积极申报国家零碳园区。

18.推动公共建筑实现用能电气化并完成设备更新,推动工业建筑逐步实现用能电气化,并同步新建及改造公共建筑周边步行空间、等候区林荫或遮阳设施。

19.稳步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推进既有建筑光伏改造,发展余热利用,推动海水、地热、空气源、余热源等热泵产品在建筑中的应用。到2027年,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10%。

20.以加强围护结构隔热、强化通风、提升机械设备能效为重点,融入遮阳、立体绿化等清凉措施,推进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改造后建筑整体能效应提升20%以上。

21.健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到2027年,园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2.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制度,强化石化、电力等重点行业碳排放管控,实现管控行业企业碳排放100%履约达标。同时,鼓励其他行业企业开发或购入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碳汇等减排量。

23.持续推进清凉城市试点建设。重点推进遮荫连廊(如连接公交站点、覆盖主要人行通道)、林荫道路提升(增加行道树覆盖、优化树种选择)、公共纳凉点(结合口袋公园、广场设置遮阳设施与喷雾降温)、建筑立体绿化等示范工程。

(二)中远期(2028年-2030年)

24. 持续推动综合供热供气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核电余热供热相关工作进程,积极探索高温气冷堆项目,鼓励工业用热密度相对较低的行业,使用空气源热泵直接加热或结合蒸汽压缩机制取蒸汽。

25.稳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利用,一体化统筹海上风电的规划建设、并网与消纳,科学规划分布式光伏布局与建设节奏,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厂房、标准厂房、政府机构、学校、商业综合体和综合交通枢纽等公共设施区域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26.加快能源结构转变,结合低碳替代能源建设进度,有序推进燃煤机组转型,风、光、核等电源成为重要供电量主体;立足石化化工产业绿色发展需求,推动建设新能源一体化综合供能。

27.逐步推进工业领域灰氢替代。利用风电等可再生资源,形成一定规模绿氢产能,建立区域氢气管道,从源头降碳,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

28.持续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以园区低碳化改造和近零碳园区建设为示范引领,培育协同转型标杆企业,推广绿色技术应用,带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加快构建低碳经济新链条,加大布局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大力支持和发展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29.加快构建零排放货运管理机制与运营模式。推动洋浦清洁运输水平显著提高,绿色运输格局基本形成,大宗货物运输结构明显改善,形成较为完善的零排放货运管理机制与运营模式。

30.开展绿色交通系统示范工程项目。打造5km高品质绿色交通示范工程,搭建园区充电桩“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充电桩的散建统服,综合智能监控、数据分析、用户服务及电网协同等功能。

31.加快推进建筑低碳发展。提升新建低碳建筑面积占比,新建星级绿色建筑达到一定规模,提高新建基础设施绿色建材使用比例,全面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建设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到2030年,建成1-2个近零能耗建筑示范试点。

32.推动公共建筑电气化。到2030年,推动办公楼、校园等新建公共建筑实现电气化,加快既有公共建筑用能设备电能替代。

33.持续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资源,推进既有建筑光伏改造和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余热利用,促进海水源、地源、空气源、余热源等热泵技术在建筑上的应用。

34.持续推进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节能改造。到2030年,洋浦建筑改造整体能效应提升30%以上。

35、深化推广清凉城市建设。持续扩大遮荫连廊、林荫网络覆盖范围,显著提升产业园区、居住社区、商业街区、交通场站等区域的户外空间热舒适度。推广建筑气候适应性设计与节能降碳技术融合应用,将清凉城市相关指标纳入相关项目规划许可和验收环节。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聚焦目标完成、重点任务实施、重大工程进展,以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方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实施并取得实效。

(二)提升要素保障。加快数据要素互通共享,推广数字化管理平台,利用物联网、AI和大数据优化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开展精细化碳管控等工作。推动园区内企业间能源梯级利用和废弃物循环共生,形成闭环产业链。建立包括安全、能效、碳排放、环保、产品质量等在内的“绿色标尺”。依托绿色低碳产业优势和应用场景优势,定向培养和引进园区规划、碳管理、新能源技术等人才。

(三)完善政策机制。强化碳排放强度和总量调控,推行园区用能和碳预算管理。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能效诊断和对标,探索园区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积极协助企业申请节能减排等政策资金,以支持园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改造等工作。

(四)创新金融工具。拓展园区节能降碳资金支持渠道,探索与国际规则的对接模式,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气候投融资等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争取气候投融资试点等方式获得低碳转型资金支持。推动清洁低碳能源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市场化投融资。

(五)强化科技支撑。支持园区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力量,以搭建低碳科技创新平台、共建研发实验室、绿色技术创新基地等方式形成攻克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工作合力,为园区低碳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六)夯实数据基础。推动健全碳排放核算体系。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基础统计报表制度。定期编制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鼓励各重点用能单位编制企业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报告。做好碳排放数据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