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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建设“工笔画”应以绿为底

2019/4/25 11:36:54  http://www.ditan360.com/   中国低碳网  人气:9946

     “一带一路”倡议自2013年提出以来,已走过了五个年头,带路建设从战略规划正逐步进入深化与落实阶段。在挥毫画就带路“大写意”之时,中国就以与沿线国家乃至国际社会携手打造“绿色、健康、智力、和平的丝绸之路”为宗旨。在精雕细琢“工笔画”之际,也应以绿色为底色,推动国际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巴黎协定》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姹紫嫣红的四月,正值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召开之际,作为致力于推动带路绿色发展并为其规划和落地建言献策的民间联盟,“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平台正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持带路建设绿色化相关政策的具体落实,以期为提升中国在全球环境、气候、能源治理中的绿色引领作用贡献力量。

    基于此,带路绿色发展平台为带路投资绿色化提出11条建议和具体举措,内容涉及环境社会风险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能源电力投资与合作、绿色供应链发展、绿色投资标准制定与实施、利益相关方参与、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南南气候合作与援助、环境治理经验分享等。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平台核心组专家杨富强博士表示,在带路沿线进行能源电力投资与合作时,要考虑东道国的气候目标及投资活动对当地生态环境的长期影响,应将东道国相关环境政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NDCs)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作为投资决策的基线标准。同时,建议中国政府设立“一带一路”绿色能源投资指导原则和指南,依据不同带路国家能源发展潜力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对海外投资相关政策进行国别和行业等层面的细化。
    作为平台的协调机构,创绿研究院经过对中国海外投资和气候变化政策多年的跟踪与研究,提出要将《巴黎协定》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充分融入带路建设政策与活动中,根据东道国实际情况进行因地制宜的风险评估与管理。在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推动更具有气候韧性和绿色低碳的投融资政策与活动。
    "一带一路”绿色建设道路虽然漫长,但我们坚持“以绿为底”的决心不改。中国将与带路沿线国家及国际社会共商共建,用绿色为这幅宏大的工笔画描绘未来。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平台
    2019年4月24日
    媒体联系:

    李秀兰
    创绿研究院 研究员
    xiulan@ghub.org
    薛一
    创绿研究院 传播主管
    xueyi@ghub.org
    附件1  
    关于“一带一路”绿色投资与发展的建议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平台
    阿拉善SEE基金会、北京市朝阳区永续全球环境研究所、创绿研究院、重庆市可再生能源学会、大自然保护协会、乐施会(香港)北京办事处、绿色创新发展中心、世界资源研究所(美国)北京代表处、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华环保联合会、自然资源保护协会(按各单位中文拼音首字母排序)

    2019年4月24日

    作为致力于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并为其规划和落地建言献策的民间联盟,“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平台全力支持带路建设绿色化的相关政策与行动,并积极推动将生态文明建设、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巴黎协定》总目标充分融入中国对外投资和带路绿色发展,发挥并提升中国在全球环境、气候、能源治理中的绿色引领作用。基于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将《巴黎协定》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充分融入对外投融资/带路建设政策与活动中,根据东道国实际情况进行因地制宜的风险评估与管理。在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推动更具有气候韧性和绿色低碳的投融资政策与活动,助力带路沿线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实现和绿色低碳转型。
    2.建议在带路沿线进行投资时,在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基础上,采用更高的技术标准和更先进的管理方式,借鉴国际最佳实践,结合自身投资策略,制定系统、完善的ESG管理制度或标准,以有效识别、评估和管理投资活动全过程的环境、气候和社会风险。
    3.建议在基础设施、采掘业等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进行早期规划时,邀请政府部门、学术机构、社会组织及当地社区代表共同参与,针对重要的生态优先区和敏感区等进行科学有效地识别,以避免、减缓与补偿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同时,应充分评估项目面临的气候风险,通过保护和修复土地、森林、湿地等“绿色”基础设施,系统评估水资源等手段增强气候韧性,降低项目投资的环境社会风险。
    4.建议在带路沿线进行能源电力投资与合作时,考虑东道国的气候目标及投资活动对当地生态环境的长期影响,将东道国国家自主贡献目标(NDCs)、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相关政策作为投资决策的基线标准。在进行电力基础设施投资时,应结合当地资源综合规划,优先考虑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如无其他可替代资源,又要满足当地发展和能源获取,应选择采用国际最先进的高效清洁煤电技术。此外,可设立带路国家绿色能源投资指导原则和目录,并依据带路国家能源发展潜力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对海外投资相关政策进行国别和行业等层面的细化。如带路某些国家(巴基斯坦、印尼和越南等)能效提升潜力巨大,投资合作时可在国别和行业层面将能效提升作为优先领域列入指导目录中。
    5.建议从带路沿线国家的实际状况和需求出发,统筹规划与科学布局,推动中国与带路沿线国家在钢铁、水泥、建材、石化等行业的绿色转型与产能合作,制定科学、系统、环保的分行业指标体系,并将其作为带路投资及产能合作的标准和投资者自律性要求。同时,应与东道国联合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环保解决方案,推动利益相关方深度参与,提升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接受并响应社会监督。
    6.建议引导参与对外投资的企业注重自身绿色发展,将企业社会责任充分融入其业务活动,践行低碳节能的发展理念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实际行动。促进带路钢铁、水泥、建材、石化等行业绿色供应链的发展,推动相关行业绿色供应链体系、标准建设和实施,鼓励行业内龙头企业在绿色供应链的实践中起带头和示范作用。同时也应全面推动对外投资绿色标准化建设,促进绿色评价标准、绿色产品标准、绿色电力认证和碳交易等制度建设及合作。
    7.建议在森林及其他自然资源丰富的带路国家进行投资时,对可能影响当地自然生态资源的农林业投资活动和相关产品(木材、纸张、大豆、肉类、棕榈油和橡胶)供应链因地制宜地制定并实施可持续保护和管理措施,以避免对当地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并有效应对因毁林或自然资源损伤对当地生态环境及应对气候变化所造成的影响。
    8.建议在带路沿线进行投资时,充分识别项目所在地水资源禀赋及挑战,借助大数据工具评估潜在的水压力及水旱灾害,分析项目实施对上下游地区的环境影响,制定并实施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对项目水风险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尤其应高度重视采矿、电力、钢铁、石油化工、化工、纺织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同时,应制定投资项目水风险管理标准和制度,并将其纳入中国对带路国家投资项目标准。
    9.建议建立大数据平台,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能力建设,积极与东道国分享中国在污染物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同时为中国和带路国家的政策制定者和投资机构了解当地面临的环境和水资源压力及风险提供更便利的条件,鼓励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依托于水资源和环境承载力。
    10.建议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5次缔约方大会和2020年将于中国举办的《生物多样性公约》 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及等契机,分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动相关国家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行动与决心;加强中国与带路沿线在生态红线、自然资本、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合作,从合作规划准备阶段明确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特别是目标14、15)的贡献。
    11.建议优化并完善南南气候合作及援助项目机制和流程,公开项目申请方式和流程,建立项目数据库,对合作及援助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并监督其实施过程,加强中国和受援国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参与,确保合作及援助项目各环节的有效开展,对项目实施、成效、宣传进行适时地评估与反馈,总结经验并积极传播项目成果。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平台 
    2016年9月,多家国内及国际智库、环保组织和公益基金会等单位启动该平台,旨在搭建合作伙伴关系, 以共商共建为准则,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具有前瞻性、高质量、多视角、能切实落地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为“一带一路”绿色规划和建设建言献策,促进中国与带路沿线国家的政策沟通和民心相通。平台以实现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和《巴黎协定》为目标,着眼“一带一路”所涉及的生态环境保护、气候变化应对、能源转型、绿色金融和产业合作等领域,与国际社会携手,共同推动“一带一路”的绿色发展,助力中国发挥并提升其在全球绿色治理中的领导力。
    Belt and Road Green Development Partnership
    In September 2016, Belt and Road Green Development Partnership was launched to provide 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under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BRI) by bringing together Chinese and international think-tanks, environmental NGOs, and foundations. The Partnership aims to fulfill the goals set by the 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the Paris Agreement, focusing on issues of ecological protection, climate change, energy transition, green finance, and private sector-cooperation. By working with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to promot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under BRI, this Partnership hopes to help China leverage and improve its leadership in global green governance.



    附件2:参考资料

    1.《中国对外投资环境风险管理参考手册》
    Environmental Risk Management Manual for China Overseas Investment
    2.《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多边倡议和中国金融机构关于煤炭投融资政策比较分析》
    3.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Coal-fired Power Financing Policie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Multilateral Initiatives, and Chines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4.关于南南气候变化合作基金的建议
    5.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赠送谅解备忘录补充协议
    6.中国房地产行业绿色供应链行动
    7.Belt and Road Initiative—WWF recommendations and spatial analysis
    8.《“一带一路”重点区域(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研究报告》(执行报告)
    9.《东盟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及重点案例国研究》(执行报告)《“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发展合作路径及其促进机制研究》(执行报告)
    10.《中国高耗能行业“一带一路”绿色产能合作发展报告》
    《Greening China’s Belt and Road Production Capacity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in Energy-Intensive Industries》
    11.《“一带一路”电力综合资源规划研究》
    《Research on Comprehensive Resource Planning of Electric Power in BRI Countries》
    12.“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可再生能源合作
    13.中国有充分理由推动“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发展
    14.Moving the Green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From Words to A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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