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倡导者  绿色生活创建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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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起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的历史使命

2022/5/23 17:03:14   中国环境报      人气:12769

在我们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在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大历史关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正当其时,意义重大。《决议》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必须深刻领悟《决议》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从党的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肩负起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的历史使命。

一、生态环境保护是党百年辉煌历史的重要篇章

党和人民百年奋斗,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决议》全面概括了一百年来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从13个方面分领域总结新时代党领导人民取得的巨大成就,重点概括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原创性思想、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重大意义。

生态环境保护是党百年辉煌历史的重要篇章。回望历史,我们党始终坚持初心使命,不断深化对人与自然基本规律的认识,领导人民在正确处理人口与资源、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等方面不懈探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从无到有、不断壮大,取得辉煌成就。

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同志指示“一定要把淮河修好”,新中国拉开了治理淮河的序幕,也开始了对大江大河水患的根治工作,治理海河工程、荆江分洪工程、官厅水库工程和治理黄河工程全面开启;同一时期,毛泽东同志发出“绿化祖国”的伟大号召。1956年,国务院批准建立我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鼎湖山自然保护区。1972年,我国派团参加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周恩来同志在听取会议情况汇报后指示,对环境问题再也不能放任不管了,应当把它提到国家的议事日程上来。1973年8月,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确定“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环境保护工作方针。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保护环境被写入宪法,新中国第一部生态环境保护单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实施。1983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把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1989年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等“八项管理制度”。20世纪90年代,我国将可持续发展确立为国家战略。实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宣战,启动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滇池、太湖、巢湖)等重大污染治理工程,持续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天然林保护等生态保护重大工程。进入新世纪,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GDP能耗下降比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在科学发展中不断创新。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项;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战;在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中,美丽中国是其中一个。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全党全国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前所未有”。

措施之实前所未有。从思想、法律、体制、组织、作风上全面发力,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生态补偿制度、河湖长制、林长制、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等制度,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制修订30多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生态环境法律体系日趋完善,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环保法。

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将绿色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立严格的管控体系,实现一条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及海岸带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底线,着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决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作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成功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一阶段会议,推动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身边的蓝天白云、清水绿岸显著增多。2016年至2020年5年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5.8个百分点,达到87%;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提高17.4个百分点,达到83.4%;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双双超过90%。2020年,我国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6.8%,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24.3%,光伏、风能装机容量、发电量均居世界首位。截至2020年底,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降低约48.4%,超额完成下降40%-45%的目标。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连续30年保持“双增长”,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国陆域国土面积的18%,初步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占陆域国土面积的25%以上。2021年的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充分展现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成果。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成就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塞罕坝林场成功将荒漠沙地变成生机勃勃的莽莽林场,浙江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美丽乡村,均获得联合国“地球卫士奖”。

二、党领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经验和启示

《决议》全面总结概括了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深刻阐释了过去党和人民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党和人民怎样才能继续成功的根本所在。这些宝贵历史经验在党领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探索历程中得到充分体现,为新时代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重要启示。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做“两个维护”的忠诚践行者。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从“两个文明”到“三位一体”、“四位一体”,再到今天的“五位一体”,生态文明建设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进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走到哪里就把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切和叮嘱讲到哪里,反复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性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领航掌舵,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真理力量。必须站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胸怀“国之大者”,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做满足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不懈奋斗者。从1972年北京官厅水库发生水污染事件后实施我国第一项治污工程,到20世纪90年代全面开展“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到21世纪初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我国污染防治力度持续加大,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决向污染宣战,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解决了一大批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生态环境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同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必须牢记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始终坚持理论创新,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从毛泽东同志要求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到邓小平同志强调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道路,从江泽民同志提出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到胡锦涛同志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理念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