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倡导者  绿色生活创建的践行者

当前位置:需求信息 >  需求信息 > 正文

江西以碳市场建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2021/1/25 15:28:11   中国环境报      人气:10327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徐延彬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重要要求,把碳市场作为碳达峰的重要助力,把碳交易作为碳中和的关键抓手,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二氧化碳达峰行动,取得积极成效。探索开展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队伍碳排放核查,推动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大型活动碳中和抵消量全国第一。“十三五”前四年,全省碳强度累计下降20.48%、提前完成下降19.5%的目标任务。

  坚持统筹融合,推进碳市场建设

  江西协同推进碳市场建设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做到管理机制相互借鉴,企业数据相互验证。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实现监督考核相互融合。

  在生态环境部气候司的指导下,抽调省内环境监测站、环科院等工作队伍,对部分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排放核查,在相关制度设计、指南工具、质量控制、能力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国家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核查指南(试行)》等制度文件、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统筹融合探索优良实践。

  坚持效果导向,发挥碳市场作用

  结合江西实际,扎实稳妥推进碳交易工作。制定《江西省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报表制度》,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体系。完善重点排放单位数据第三方核查、第四方复核制度,高质量完成八大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数据核查工作。出台《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配额预分配方案》,规范实施重点排放单位数据核查、配额预分配工作,稳妥有序接入全国碳市场。完成11个设区市的碳峰值及达峰路线图研究,建成全省碳峰值及达峰路径跟踪机制,在大数据平台实时更新、动态跟踪达峰进度。开展碳中和、近零碳排放示范区、低碳旅游示范景区、低碳县区等试点示范,探索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达峰路径。

  坚持积极作为,创新碳交易模式

  制定《江西省林业碳汇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林业碳汇交易规则》《江西省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规范全省林业碳汇管理体系。率先出台《关于推动开展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在第五届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第七届“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等大型活动中,累计开展碳中和10次,使用江西本省林业碳汇抵消碳排放5900吨。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选取林业资源丰富、贫困人口集中的县开展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试点,打造“贫困村开发-大型活动消纳”的林业碳汇参与碳交易模式,使林业碳汇在生态价值转换、生态扶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持体系支撑,强化碳市场保障

  江西成立了横跨16个省直部门的江西省碳交易工作协调小组,以体系化思维强化各项保障。在技术保障方面,率先在省环科规划院设立应对气候变化研究所,成立江西省低碳科技创新战略联盟,设立江西省低碳发展研究中心,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和碳交易技术力量支撑。在资金保障方面,将碳核查经费纳入部门预算,规范政府采购方式,确保核查工作合规高效。在人员保障方面,支持碳交易中心扩充专业人员力量,人员达80余人;在全国为数不多整体转隶省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干部队伍,转隶后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工作人员从3人增至7人。在信息保障方面,建立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机制,累计披露企业碳排放77次,披露碳排放量3亿余吨,实现了对全省碳排放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动态掌控。

  下一步,江西省一定认真贯彻孙金龙书记和黄润秋部长讲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把应对气候变化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对接全国碳市场建设,完善省内配套机制,做好企业注册对接、碳核查、配额分配、清缴以及各项监管工作。推动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队伍开展碳排放核查探索实践,扩大林业碳汇开发试点范围。发挥碳交易在生态价值转换、绿色金融等方面作用,推动江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