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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将加强塑料污染环境执法

2020/9/22 14:47:03   法治日报——法制网      人气:5520

就加强塑料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21日透露,今年年底前,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发改委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行动,督促各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责任。同时,视情将联合专项行动发现的塑料污染治理相关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督查问责。

生态环境部固体司固体处处长温雪峰在中国环境记协今日举行的环境茶座上说,2007年12月31日,国办发布《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同日,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购物。

“限塑”的目的是为了遏制“白色污染”。但是,“限塑令”实施12年,效果有所衰减。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我国快递业消耗的塑料袋约245亿个。

今年,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双牵头编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温雪峰说,《意见》提出,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意见》明确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温雪峰表示,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固废法加强了塑料污染治理相关要求,对包装物、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管控、回收等作出规定,明确了鼓励和引导使用绿色包装和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等有关政策,同时明确了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大幅提高了法律威慑力。

就如何落实《意见》要求,温雪峰透露,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与工信、住建、商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联动,加强塑料污染环境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及时掌握行业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相关线索,依法立案查处。”他说,同时,还将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开展综合执法和综合整治,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

温雪峰表示,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发改委选择代表性省份,在今年年底前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行动,重点调研核实各地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推进和监督执法情况,督促各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责任,确保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