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倡导者  绿色生活创建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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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绿色发展 共建生态文明

2020/8/4 13:13:53   西藏日报      人气:62508

近年来,林芝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绿色生态作为立市之本,坚持高质量绿色发展,大力挖掘生态潜力,创建工作有效推进。目前全市6个县区、44个乡镇、410个行政村完成自治区级生态创建,创建率分别为85.7%、81.5%、82.3%,达到自治区生态创建标准。2017年9月,巴宜区成功创建全国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2018年12月,林芝市成功创建全国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主要做法有: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2008年12月,原中共林芝地区委员会、林芝地区行政公署立足生态优势,在全区率先作出了创建国家级生态地区的决定,成立了以地委、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县政府及地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生态地区创建领导小组,又相继成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组等组织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坚持规划制度引领。先后出台《林芝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年)》等15部规划,制定《林芝市生态公益林管护条例》等4部地方法规,《林芝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5项制度,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加强理论学习。各级党政部门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到了应学尽学、应学立学、学以致用,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大宣传引导。以“环保设施开放活动”“生态环境知识进校园”“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等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牢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调动各族干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近5年来,全市共组织各类生态保护宣传1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各类媒体刊发、转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新闻、公益广告等4000余条次。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制定出台《林芝市生态公益林管护办法》等法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违法行为,靠林吃饭、借林发财的历史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扎实推进“河道整治工程”,彻底整顿砂石乱采乱挖等乱象。大力实施市、县区、乡镇、村、景区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工程,环境治理成效明显。深入开展植树造林、防沙治沙、水环境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近5年来,国土绿化面积超过30万亩,平均每年5万亩以上。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3.6%。建立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7个。加大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力度。深入挖掘生态特色潜力,形成了以生态旅游业为龙头,生态农牧业、清洁能源业为重点的绿色发展格局。扎实推进林芝国际生态旅游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目前全市建成3A级景区3个、4A级景区6个、5A级景区1个,并荣获“2019生态旅游优选城市”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最受欢迎生态旅游目的地。大力推进“一带四基地”(特色林果种植产业带,茶叶、蔬菜、藏药材种植基地和藏猪养殖基地)建设,促进特色农牧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加大生态惠民利民力度。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引导群众走生态路、吃生态饭。目前全市直接参与生态旅游业的农牧民群众1500余户30000余人,生态农牧业辐射带动19000余户78000余名群众。全面落实林业、草原、湿地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近5年来,累计落实生态岗位资金3.54亿元,年均享受生态岗位2万余人次,年人均增收3500元,林芝各族群众已成为保护生态的坚定支持者、积极参与者和最终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