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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美丽渭南 共享绿色生活

2021/2/26 14:42:45  渭南日报     人气:8128

  为更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的重大部署,即日起,本报设立《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专栏,系列报道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管委会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有关工作情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助推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渭南建设。

  建设美丽渭南 共享绿色生活——市生态环境局解读《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的实施意见》

  近日,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了《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工业倍增”计划,从绿色转型、大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质量、自然生态、治理能力等6个方面规划了未来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奋斗目标。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市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新期待逐步满足,生态文明体系日益完善。

  为此,渭南日报记者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对《意见》部分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擘画发展新蓝图:2025年奋斗目标

  ——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排放得到有效管理,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达到4.5%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1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59亿千瓦时。

  ——大气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省考要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逐年下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控制在5以内,在汾渭平原城市群中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黄渭洛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加强。地表水Ⅲ类水体占比达到考核要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万人千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土壤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92%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保持在100%。

  ——自然生态逐步恢复,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得到优化,“三线一单”管控到位,自然保护地体系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秦岭、桥山和黄渭洛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秦岭、黄河、桥山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强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9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9.85%,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治理能力明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得到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统筹协调机制健全,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生态环境保护权责明晰、参与渠道畅通,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健全,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监测监管平台。

  分解重点“任务书”:“三大任务”深入推进

  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1)推进形成绿色空间格局,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强化空间管控,形成生态优美、生活宜居、生产高效的发展格局。推进多规合一,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各单元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三线一单”。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2)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构建具有渭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做优特色产业,做强先进制造业,做大战略新兴产业,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严把环境准入关,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深度衔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

  (3)推进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加大创新驱动力度,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格局,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强化资源开发总量和强度双管控,完善资源能源利用约束性指标管控体系,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农业节水增效、生活节约低碳。优化能源结构,持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严格管控碳排放,着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物耗持续下降。

  (4)推进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系列创建活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实现全覆盖。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加快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蓝天保卫战取得重大战果,加快钢铁、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实现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持续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严防死灰复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加强渣土、工程车辆监管,强化物料堆场扬尘防治,严厉打击露天焚烧,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煤炭使用效率和清洁利用率。加快车用油品清洁化工程建设,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开展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实行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

  (2)碧水保卫战取得重大进展,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压紧压实属地责任。优先保障饮用水安全,实施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加强黄河、渭河、徐水河等河湖水生态保护,实施河岸缓冲带水生态修复工程。加强石川河等河流水资源调配,实施河道整治、开源节流、还水于河等工程。加强北洛河、沋河、卤阳湖等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

  (3)净土保卫战取得重大突破,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控制农业污染,推广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严控工矿污染,开展重点监管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协同推进渭南、韩城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犯罪行为。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污染地块的全过程监管。

  (4)构建秦岭桥山生态屏障,加快秦岭、桥山生态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1+8+4”规划体系,落实“峪长+警长+网格化”监管,坚持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五乱”整治,还秦岭宁静、和谐、美丽。高度重视桥山保护,积极推进桥山生态保护立法,编制桥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完善桥山生态环境保护基本管理制度。

  全面加强黄渭洛流域生态保护。

  (1)加强水土保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落实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加大水土保持力度,实施渭北旱塬区塬面保护,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坡耕地整治,淤地坝除险加固等重点工程,促进植被恢复。

  (2)加强湿地保护,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方式,加大湿地修复和保护力度,逐步恢复湿地湖泊生态功能。持续开展“绿盾”行动,管好陕西黄河湿地、陕西韩城褐马鸡、华州大鲵等自然保护区。

  (3)加强国土绿化。以黄河西岸、渭河沿岸生态带建设为重点,实施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沿渭生态防护林工程。加大城市绿廊建设,加快南塬坡面绿化。

  制定具体“路线图”:“五大行动”全面铺开

  创建引领行动,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联创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整治提高行动,完善市县镇生态环境统筹协调机制,优化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快办快结机制,强化投诉举报转办机制,创新热点难点问题协同推进机制,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机制,有效应对环境问题、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生态振兴行动,把生态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加大投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深入开展生态镇、生态村创建,抓好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农村改厕任务,加强农村垃圾、黑臭水体和村容村貌整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宣传教育行动,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纳入“八五”普法、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纳入企业业务培训,建设生态教育基地,鼓励环保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健全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提高全民环保素养。

  能力提升行动,加强环境监测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强化在线监控、“互联网+监管”、云计算、大数据应用,建成生态环境保护立体智慧监控网络平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现代化。

  积极打好“主动仗”:五项支持政策护航引领

  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规划环评引领,积极推行环评审批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对具有重大辐射带动作用或环境友好项目,实施项目招引先期介入、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项目落地跟踪服务、项目运行全程帮扶。并在环评审批、项目验收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服务。

  加大资金投入,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政府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类项目,公共财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绩效挂钩。

  实施生态奖罚,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程度排关中地区前10位的县(市、区),根据改善幅度给予奖励;后5位的县(市、区),根据排名情况,予以处罚。水、土壤环境改善明显的县(市、区),秦岭、桥山生态恢复效果明显的县(市、区),每年予以奖励。同时在污染防治、水源保护、环保能力建设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方面给予支持。

  强化人才支撑,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建设生态环境人才库,依托陕西省河流湿地生态与环境重点实验室和高校院所,加快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研究成果运用。全面完成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建立生态环境系统与县(市、区)干部使用双向交流制度,打破人才流动政策制度瓶颈。培养企业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技术专家100名,培养县(市、区)技术专家50名。成立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为规划环评、生态恢复、精准治污等提供技术支撑。

  开展绿色创建。对成功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县(市、区)或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的,给予相应奖励。

  扎实迈好“第一步”: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美丽建设七项重点工作任务

  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重点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工作,对已整改到位问题和已办结群众投诉问题,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问题投诉举报转办机制,确保群众投诉问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避免重复投诉、反复投诉问题发生。

  强化污染防治攻坚。结合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认真做好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和秦岭、桥山生态保护等工作。重点做好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水环境质量保障和生态环境应急等工作,确保赛事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加快能力建设步伐。今年建成36个重点镇(办)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生态环保智慧监管平台,市、县级环境监测站完成监测能力扩项,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双随机、一公开”。

  完善环境补偿办法。制定完善生态环境补偿奖罚办法,助力污染防治攻坚。

  启动生态文明创建。督促各县市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保障,编制创建规划。

  健全环境投资机制。研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政府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类项目,公共财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绩效挂钩。

  充足环境人才储备。加强同组织、编制、人事、科技等部门工作对接,研究建立人才双向流动机制,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人才库、专家库建立等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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