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作为第二批全国低碳试点城市之一,制定低碳城市试点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一个行业、一个园区、一个企业、一个城镇”试点。规划建设低碳发展实验区,探索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城市低碳发展路径,将青岛建成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的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15年青岛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8%,到2020年力争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步形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青岛还将建立并逐步推行碳排放统计、核算、报告制度。通过开展低碳认证和低碳标识引导低碳消费,推进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和低碳小城镇建设,制定并实施低碳人才职业培训计划。
2014年青岛市发改委日前印发《青岛市低碳发展规划》(2014年-2020年)。规划提出,我市将把握低碳产业革命的重大机遇,努力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建设低碳型宜居幸福城市。该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2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增长到3%,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50%,比2010年下降37.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力争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
到2015年,低碳技术应用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低碳意识大大增强,形成促进低碳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到2020年,通过低碳试验试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区、市、乡镇、园区、企业和社区。基本形成低碳发展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发展方式,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形成富有特色的低碳城市发展模式,率先建成我国低碳发展的先行区、绿色发展的示范区。
推进低碳城镇化建设,建设低碳小城镇,创建低碳社区,促进废弃物处置与污水处理低碳化。建设低碳型政府,充分发挥政府在低碳社会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在全社会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与消费模式。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探索符合青岛区域特点的绿色低碳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提倡公务活动低碳出行,鼓励政府公务人员以公共交通或非机动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上下班,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采购公务用车;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形成全民践行低碳的社会氛围和持续推进低碳的长效机制,促进民众日常生活从传统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