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面临四大金融瓶颈
  • 2010/11/25 15:06:47 来源: http://www.ditan360.com/ 新华网
  •   在全球气候变暖、化石能源稀缺及碳减排压力的促使下,发展低碳经济目前已成社会共识。东吴证券研究所副所长黄琳近日在“首届(2010)超融低碳经济高峰论坛”上表示,低碳经济可能成为新经济引擎,在当前环境下还可拉动就业,但发展低碳经济需要金融支持,目前有四大金融瓶颈亟待破解。


      首先是低碳项目开发融资不足。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属于供应方,交易的主要类型是基于项目的交易,更多的是指依托CDM的金融活动。由于碳金融在我国传播时间有限,企业对CDM项目的认识不足。许多企业和金融机构还没意识到其中蕴藏的巨大商机。加之,CDM项目开发时间长、风险因素多,金融机构不愿向其融资,金融服务支持不够。


      其次是碳交易市场不成熟。


      随着碳交易市场规模的扩大.一些发达国家围绕碳减排权,构建了包括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为支撑的碳金融体系。在我国,虽然有丰富的碳减排资源和极具潜力的碳交易市场,但碳金融的发展相对落后,缺乏成熟的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场所和碳交易平台,国内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价值、操作模式、交易规则等尚不熟悉。


      第三,缺乏碳金融衍生品。


      在目前的各个碳交易市场中,与排放权相关的远期、期权是主要的交易工具。随着金融机构的介入,在碳交易市场上除了碳排放权这种基本产品外,各种金融衍生品层出不穷。而目前在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上还没有碳期权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产品。这类金融创新产品能为交易双方提供新的风险管理和套利手段,使我国的碳交易市场更丰富多样化。


      第四,缺少配套法规与细则。


      现阶段,由于我国低碳经济的分类标准和运行、管理、考核体系尚未建立,虽已经制定了关于鼓励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但发展低碳经济缺乏配套法规与细则,一些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缺乏高效、严格的执法措施。


      黄琳建议,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政府加强对低碳经济的宏观扶持,逐步完善碳交易市场;需要商业银行加大对低碳项目的融资力度,同时开发碳金融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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