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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环保理应成为依法治国的优先切入点

2014/10/21 14:52:53  http://www.ditan360.com/   中国低碳网  人气:5711

  秋日,本应充满童话般的浪漫成熟气息和收获的喜悦。  

  然而,2014年10月20日这个秋日的上午,又一场雾霾不期而至。

  雾霾,犹如梦魇,严重干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从某种程度上讲,它甚至比梦魇更可怕……公众对持续多日雾霾的抱怨、无奈等等复杂的情绪,被大街小巷行人脸上的口罩严严实实遮住了。当然,一起被遮住的,可能还有一天的好的心情。

  当然,也就是在今天,又一个振奋的消息传来。中国历史上迎来了又一个重要时刻--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它首次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依法治国关乎改革全局,关乎国人福祉,关乎民族前途命运,关乎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必将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

  那么,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经济增长模式绿色转型,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而这些宏大命题落到实处,就是如何能够让我们拥有碧水蓝天、如何让中国民众幸福生活。为此,中国低碳网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并做了梳理。

  环保应成为依法治国的优先切人点

  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世界范围内,还没有哪个国家面临着这么严重的环境污染。以雾霾为例,就不能不说是整个中国的一个"锥心之痛"。

  采访中,很多专家一致表示:依法治国要找到切入点,可以先从环境保护开始。如果说不惩治腐败要亡党亡国;那么不消除环境污染,不保护好生态环境,也要亡党亡国。

  依法治国中的“法”的对立面应是按潜规则办事、按长官意识办事。依法治国中强调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就是下一步推进环境法治建设的方向。

  清华大学教授王以华提出,法治要从工具和手段,上升为价值和目的。她解释到,环境的公益性决定了必须要通过立法去界定环境资源的产权;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决定了需要严格的法制去改善;环保的基础性决定了只有通过严明的政策法规,才能约束其他领域。但是,当下中国存在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环境法被视为部门管理法,得不到必要的尊重和敬畏,执行中缺乏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的配合,这种状况必须纠正。"只有通过环境法调整资源开发等行为,强化对地方政府和产业主管部门的制约,才能提高环境法治意识,改善环境执法处境。"清华大学教授王以华说。

  环保部门非常重视相关法律,法治思维比较强。但我国环境法治还远未达到"价值和目的"的地位,甚至作为"工具和手段"都仍存在一些问题。这表现在:

  1、环境行政执法滞后。先污染,后治理。在环境污染第一时间或者空前状态没有得到及时的有效的防治,扩大了污染的范围和加重了污染的程度。执法不能跟进环境的发展。

  2、行政执法密集于城市,乡镇执法力度弱。目前,环境污染逐渐转向农村或者偏远的山区。主要是因为城市执法监管力度大,乡镇环保机构的设置较少,偏远的山区亦不利于有效地开展执法,执法力度弱。

  3、在公共地区的污染,行政相对人难以确定。因处于公共地段,人人享有环境权,且公共地段污染常见、主体流动性强。污染的出现并不能随之产生准确的违法相对人。

  4、执法程序不规范甚至违法。在涉及因环境问题而查处的案件中,大部分执法人员不重视执法程序,轻视过程,片面强调处罚结果,简化执法程序。

  环境执法要真正做到"只认法、不认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推动环境法治建设,不只是立法的问题。今后,环境执法要有独立性,才能保证公平正义,才能保证法治而不是人治。

  法治有两方面涵义:一是法律正当,立法是良法;二是法律至上,即法律说了算。环境独立执法,即执法者以法律为依据,而不是按领导意志办,"按章不按长"。

  然而,就以往包括环保部门在内的有关方面环保执法不力、相关企业等随意污染普遍等来说,原因并不仅是老环保法对环境污染的处罚措施不够明确和严厉,甚至没有政策,而是这些政策的执行不力,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等没有真正落实相关规定的决心,和不折不扣采取具体行动的勇气。

  一方面,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面前,一些地方环保部门执法为民意识不够,无视污染事实、蔑视群众健康权益,折射的就是地方环保部门等没有落实环保政策的决心和勇气以及具体的有效行动,典型的如河北"红豆局长事件"。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由于与GDP深度挂钩,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政绩观畸形,置科学发展等要求于不顾,盲目追求经济发展,导致很多地方重发展轻治污、先发展后治污、只发展不治污、对眼前污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怠于监管,甚至反对监管或明或暗保护污染的局面还没有有效好转。地方政府在治理污染方面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在此碎了一地。

  被誉为"宰相之杰"的明代文臣张居正曾说:"车之不前也,马不力也,不策马而策车,何益?"执法者有积极性,才可以激活法律。而依法治国,是调动执法者积极性的最重要的杠杆。

  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绿色转型

  依法治国要求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要符合环境基础法的要求。当下,中国不少地方还存在盲目投资、产能过剩、盲目开发、填海挖山等与可持续发展相违背的发展方式,某些地方政府领导的决策行为仍需对其进行约束。

  专家提出,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严格约束地方政府的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严格进行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逐步推进政策环评,彻底扭转GDP至上意识,真正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另外,加快环境立法进程,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绿色企业支撑。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污染防治技术的科研和应用,保护绿色生产的知识产权,修订《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环境资源法。明确生产企业对生产的产品的回收义务,如借鉴日本3R做法。

  从立法角度看,经济绿色转型,《环保法》要成为基础性法律。这要求《环保法》要得到其他部门法的配合,不限于环保单项法,经济增长模式也要符合环境基础法的要求。从执法角度看,要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意识,该查处就查处,提高违法成本,倒逼经济转型。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标志,也是公民权利的根本保障。

  总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既积极实现当前的目标,又为长远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正确处理的一个重大问题。

  当下,依法治国再一次向世界表达了中国政府之"改革力度大,敢于推进,敢于担当"。而环境保护直接关系生命健康的权利能够更充分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开幕,在利益诉求多元化、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如何确保国家治理的一切原则都以法律为依据,保障人民平等、幸福、有尊严地生活,这是当下中国需要深思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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