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首先在建筑工地增加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增强建筑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并定期对在建工地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教育培训,使其熟悉并掌握建设工地扬尘控制的要点,增强施工单位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工作;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的监控,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加大对施工现场、商品混凝土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的巡查力度,每周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巡查,每月对一个县进行暗访检查;加强资质审核,提高准入门槛,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未明确污染防治职责和专项经费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对未通过环评的项目一律不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供水、不供气、不予办理竣工备案。
该市对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和造成环境污染的建筑工地,将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小额处罚、通报批评、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取消安全文明工地资格等处罚。